4月1日,笔者在湘乡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及征缴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自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划入资金,全面实行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门诊看病,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70%,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发生的*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元。原门诊家庭(个人)账户余额也不会做清零处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使用。据了解,湘乡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看门诊,有报销,进一步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同时把乡村基层医疗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引导广大群众基层就医,看小病不出村,大力推进了全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会上,市税务局、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的最后冲刺做了安排部署。
通讯员
章伟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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