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两期,我们主要聚焦在古埃及的平民女性的生活与社会地位。今天让我们来聊聊皇室女性的生活吧!
古埃及的皇位继承
古埃及的王权早在涅伽达文化时期就已经萌发,早王朝时期,王权通过与神权的结合逐渐强大起来。埃及法老实行父死子继的世袭制度,稳定时期,国王通常会在自己在位期间任命王子为维吉尔等要职,保证王权的交接。
王室的女性没有继承王位的权利,但却以间接的方式影响着王室权力的交接。在古埃及,国王没有男性子嗣时,公主的配偶可以继承王位。
古王国时期,王朝第一位法老都是上一王朝最后一任法老的女婿。即使是与上任法老有一定血缘关系的继任者往往也会选择与上任法老的女儿成婚来增强自己继承王位的正统性。公主通过王室通婚维护了法老血统的纯正性,因此被视为王位合法性和正统性的代表。
随着王权的进一步强化,国王的兄弟也逐渐被从官僚系统的要职中排斥出去。王室成员男子如果想要继承自己兄弟的王位,都必须借助兄弟的女儿,也就是公主的身份来建立自己的正统性。这其实已经表明,公主的实际继承顺序在她的叔伯之前。
古王国末期的法老佩皮二世娶自己的姐妹和侄女,就是因为他的王位是从亡兄处继承的,需要巩固王位的合法性。佩皮二世的女儿尼托克丽斯更是第一位行使全埃及政治权力的女性。当时国内形势已经失控,于是便产生了王权的变态,她短暂的统治更多是朝野权势制衡的结果。
王权神话的叙事对于王室女性角色的影响是巨大的。王后被赋予了宗教的象征意义,成为王权神授叙事的一环。王后被要求扮演伊西丝女神,行使“保护”和“养育”的职能。古代埃及的王室继承顺序遵循子凭母贵的顺序。区分于法老的妃子,王后被冠以“神的妻子”的头衔,也就是说王后所生的孩子就是神的孩子,而神的孩子才有权力继承法老王位。如果认为公主代表了血统上的合法性,则王后代表了宗教上的正统性。
古埃及时期,太后与尚年幼的国王共治是一种受到认可的常制,但并非每个太后都会将权力和平俸归国王。大多数时候,这样的共治在王位的平稳交接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十八王朝是古埃及的强盛时期,在其建立的过程中埃及人击退了喜克索人的入侵。
第十八王朝法老阿赫摩斯在阿拜多斯用一块纪念碑来赞美他的祖母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在卡纳克的一个石柱上纪念他的母亲阿霍特普二世的摄政。
阿赫摩斯英年早逝后,他的妻子阿赫莫斯-纳菲泰利作为“国王的母亲”成为他们的儿子阿蒙特普一世的共治者,在阿拜多斯有一个为她而建造的神庙。
以这些太后为代表的摄政女性发挥她们在王室环境中接受的教育和培养出的执政能力,为全国的治理和王室内部的稳定带来了巨大贡献。
创造女帝——古埃及的女性怎么维系王权?
在政治史的语境下古埃及女性的角色与地位时,女性国王往往容易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事实上,王室女性夺取本属于王室男性的国王继承权对于国内大众或者说大部分被统治女性的生存环境改善几乎没有任何特殊的作用,在这一问题上,狭义的阶级矛盾是比性别之间的对立显著的。
不过,如上文提到的尼托克丽丝和下面讨论到的哈希普苏特这样的女性统治者的出现毕竟不能单纯地被划归为历史的偶然,她们统治过程中对于自身形象和叙事的构造也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