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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熙明文化地理学视野下的移动旅游与流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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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_薛熙明(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几千年来,人类在所居住的地球表面不断地迁移。在古代社会,人口迁移带来了物质流动、文化扩散和文明繁荣。进入现代社会,人类对快速移动的热切渴望与交通工具的科技创新交替推动,将世界日益塑造为一个时空压缩的平面。伴随资本主义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人类的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年,英国传教士托马斯库克(ThomasCook)以包租火车的方式,组织了人去参加禁酒大会。这是世界上首次具有现代意义的旅游活动,也带来了人类移动历史的飞跃。旅游成为近年来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重大事件之一。二战后,部分欧洲国家甚至将旅游权利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福利性质的旅游服务。在当今资讯发达的网络社会中,自助旅游已成为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常态,移动这一贯穿人类历史的行为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意义。

英国莱斯特,托马斯库克大厦外立面的嵌板。

图源:WikimediaCommons

移动的缘起

当技术为人类移动提供了多种可能性时,在哲学层面对移动的思考却多有不足。人为什么会移动?在《圣经》传统中,移动首先被解释为罪的后果。在《旧约创世记》中,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上帝的旨意偷吃禁果而被逐出伊甸园。在这一场景中可以看到:移动是被动的,移动就是离开美好之所,移动宣告了人神关系的破裂。其后,《圣经》也讲述了人类因造巴别塔试图通天而被分散到各地,以色列民因敬拜假神而遭灭国之灾以致流落异乡,这些均是关涉罪的被迫迁移。由后者还产生了一个专有词汇——diaspora,用以形容漂泊在国土之外的犹太人,后泛指流散在外的国民。在《圣经》的叙事中,还有另一种类型的移动,即因顺服神的旨意而迁移,显明神对人的祝福和恩典。《旧约》中,上帝晓谕诺亚建方舟避难,显明了对义人的救赎;上帝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族远去他乡,是要他们在万民万邦中传扬其名;及至上帝委派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群体性的移动反抗法老的逼迫,亦是出于上帝对子民的特殊恩典。由此可见,《圣经》叙事中的移动必然导致人类社会原有结构的改变,而其结果好坏则取决于移动的动机。比较《旧约》中罗得和亚伯拉罕的迁移行为,不难发现,这种对移动效果的评价完全是目标导向的:人应按着自己的意愿移动,还是应当相信上帝的带领?

TheCrossingofTheRedSea,NicolasPoussin,

图源:WikimediaCommons

社会学家显然并不认同神学的说教,他们多以批判性视角审视现代社会中移动的特殊形态。他们的论说是围绕着“现代性”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尽管学者们对于现代性内涵的争论莫衷一是,但这一概念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一种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出现、以理性为特征的价值系统和社会模式。韦伯认为,尽管现代科层制有利于社会运转效率的提升,但其非人性化和过度理性化的特征则会使之变成束缚个体自由的“铁笼”。涂尔干以“社会失范”表达现代社会集体意识的弱化,马克思则批判了资本主义经济对人的“异化”。他们与韦伯一道,宣告了现代性对人性的控制和挤压。因此,逃离现代性成为人们移动的普遍动机。本雅明在对20世纪的巴黎进行观察时,就发现了一群城市漫游者以脱离社会节律的生活方式抵抗现代性。吊诡的是,如果将现代性对人的钳制比拟为《旧约出埃及记》中埃及法老加诸以色列人身上的苦工,那这种带有追寻自由之目标的移动堪称现代版的《出埃及记》。那么,移动为何能够承载现代社会的这一人类需求呢?

首先,移动具有跨越时空的功能。黑格尔认为,时空是某一物体的时空,时空存在于具体的物体及其运动之中。即物体的静止或运动标识了其占据空间的状态,同时也与其在某一空间位置所消耗的时间相关。通过移动,人可以挪移“在场的”时间和空间。亦即,当人移动了一定距离,就得以脱离此在的时空边界,进入新的时空中。

其次,移动可以重构地方。人文主义学者常常认为地方是在人类经验和群体情感的集聚下产生的,是一种纯粹、稳定与内生的文化想象。新马克思主义学者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主张从广泛的社会关系建构的角度来理解地方。大卫哈维(DavidHarvey)认为,在资本流动与运作的过程中,不同的地方对于资本力量的响应不同,不断地催生出新的空间秩序与社会关系。因而,地方是资本积累过程中的“不均衡发展”的结果。[1]多琳马西(DoreenMassey)在对伦敦基尔伯恩(Kilburn)街区的观察中发现,大量的少数族裔移民正悄然改变着当地的地方性,因此提出“全球地方感”的观念,倡导建立一个开放、动态、富有内部多样性的地方。[2]尽管人的移动可以带来地方的重构,从而实现理想社会的转型,但在当代社会更为多见的却是,由于现代性巨大的裹挟力量,那些诗意的远方在人流澎湃中会不慎落入其陷阱。

空间、地方与性别

多琳马西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旅游的意义

如果说移动是为了逃离现代性,那么旅游作为当下最为常见的移动方式,其意义又是什么?18世纪晚期,在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下,自然界成为可供人类审美的景观,自然旅游被市民阶级美化为一种用以培养品味的生活方式。当时,庄严(sublime)和画境(picturesque)被认为是评价风景的两个最重要的美学原则。风景的社会建构体现了人们将美善的价值观寄放于自然事物上的愿望,自然景观因而被赋予了一定的象征意义,成为社会理想的表征物。欣赏风景,就是对广泛认可的社会理想的习得。由于现代性所生成的物质环境阻隔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人需要回归自然。王宁在TourismandModernity:aSociologicalAnalysis(《旅游与现代性:一种社会学的分析》)一书中指出:一方面,人类对于真实世界的分辨、自然环境的回归、假期时间的使用以及移动区域的扩展,都体现了现代性正是旅游产生的推力;另一方面,现代性所创造的形象、话语、消费文化、象征性商品,又成为旅游产生的拉力。旅游者既要逃离现代性,又被现代性所诱惑。因此,旅游就是人类对现代性生存条件“好恶交织”的反应和体现。[3]

旅游者“好恶交织”的矛盾心理也在他们的旅游行为中表露无遗。旅游者常常引用存在主义大师海德格尔的经典名言“人,诗意地栖居”,来表达自己在旅行中对“远方的家”的寻找。他们自诩为现代寄居者,不断地离开城市生活,去异乡寻找乌托邦,一部分人甚至以漂泊者的姿态游弋在他们所认同的“远方”。贾库苏万托拉(JaakkoSuvantola)认为,旅行就是在家与异地间往复不休地运动,这既包括移动所带来的居住地与目的地之间的空间转换,也展示了旅游者在家的日常生活和离家带来的所期待的生活之间形成的特定关系。[4]因此,日常生活世界与旅游世界形成了贯穿人类心灵与物质空间的社会系统。但是,对家的寻找并不意味着旅游者要与日常生活世界隔绝:比如在旅途中,他们也会借助现代通信服务与居住地的家人保持着“象征性接近”(symbolicproximity),从而达成一种缺席的在场感,使得在家与离家两种状态同时呈现于旅游者身上。这表明,现代技术弥合了距离所造成的旅游者与家之间的疏离,又或说,技术进步带来了家的延伸。依赖于现代技术而进行的旅游活动,表明了“逃离现代性”与“回归现代性”可能是无法分割的。因此,旅游并非总是对家的逃避,也是一种通过移动来“做家”(dohome)的现代性的实践方式。

TouristsExperienceofPlace

JaakkoSuvantola

Routledge,

人类社会早期所形成的定居主义世界观将家限定在地方、民族、宗教和国家的范围内。而在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现代社会,家庭成员不断的流动已经打破了家的固定时空。家不再是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一系列的社会网络。约翰伯格(JohnBerger)认为,人的活动决定了家的空间属性。[5]他提出“家与人同行”,这一观点彻底颠覆了家的程式化定义。家的流动性特质成为人类社会对家的新认识。在这一观念下,旅游的意义就被重构为对“流动的家”的想象和创造。詹姆斯克里福德(JamesClifford)认为,由于“对根的需要是先于旅行的”,因而旅游者是在“行走中寓居”。[6]时下流行的网红民宿,正是一种迎合游客想象之家的定制真实性(customizedauthenticity)空间。但是,这种定制真实本质上却是现代旅游话语和东道主社会共谋的结果,体现了全球化和后现代社会中家的开放性特征,并导致个体只能在移动和互动交流中建构身份认同和寻求精神归宿。

当代的旅游者是不断穿梭在居住地与异乡之间的猎手,尽管他们自称是寄居在现代世界的流浪者,但显然,他们身上并无令人悲悯的孤单和凄凉。相反,他们能够娴熟地运用现代资讯捕捉目的地并自由进出,甚至抱持着世界主义信念,四海为家。埃里克科恩(ErikCohen)曾以旅游体验深度为量度,将旅游者从浅至深分为娱乐型、消遣型、体验型、试验型、存在型等五种类型。[7]旅游者中也流行着一个鄙视链:寻找小众目的地、选择非常规路线、采用另类旅行方式,这些都是位居链条上层的旅游者的特征。不难看到,旅游者的分层带来了一种新的炫耀资本,在这里,移动被视为一种能动性,一种可以突破边界和地域限制的权力。旅游不再是面对现代性时的仓皇出逃,也未必是纠结于“好恶交织”矛盾心理的逡巡不前,而成为一种跨越现代性的自得权力。这种因移动而形成的权力实质上反映了移动能力的高低与移动意愿的强弱,即基于不同流动性的摩擦力。[8]

Mobility

PeterAdey

Routledge,

新流动性范式

对移动动机和旅游意义的探寻直指哲学追问,而对移动体验的思考更在于人类的行为经验。显然,移动路线、移动速度、移动方式甚至移动环境都会促使主体产生不同的感知体验。尽管一些社会学家都提出过与流动相关的概念,如鲍曼的流动现代性、卡斯特尔的流动空间等,但这些概念或指涉社会的易变特征,或反映社会关系复杂的网络结构,并非对移动行为的诠释。千禧之初,约翰厄里(JohnUrry)在SociologyBeyondSocieties:MobilitiesforTheTwentyfirstCentury(《社会之上的社会学:21世纪的流动性》)一书中提出,身体移动、物品移动、想象性移动、虚拟移动和通信式移动是移动社会的核心特征,而物理移动、移动的主体意义和具身体验应作为移动研究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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